為落實本府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中程施政計畫及實現市長有愛無礙之友善社會施政目標,本府前以114年2月12日府授人力字第1140031653號函請各機關學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規定,於身心障礙人員職務異動或預知進用人數恐未達標準時,先行規劃因應措施,以掌握辦理時效,並提供「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每月勾稽檢核表」(如附件)以為運用。
為落實本府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中程施政計畫及實現市長有愛無礙之友善社會施政目標,本府前以114年2月12日府授人力字第1140031653號函請各機關學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規定,於身心障礙人員職務異動或預知進用人數恐未達標準時,先行規劃因應措施,以掌握辦理時效,並提供「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每月勾稽檢核表」(如附件)以為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