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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1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103年1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職務遷調要點」第六點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以下簡稱給假辦法)所定生理假併入病假之計算及陪產假3日之請畢期間,於給假辦法修正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
●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
●有關公務人員受行政懲處,復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就同一事件作成懲戒處分,權責機關是否須註銷原行政懲處案
●有關公教人員遇留職停薪,其生育補助基準應如何計算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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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4-12-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