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2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解釋要旨列式如下:
●銓敘部令頒「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所稱「報經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同意」之規定。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第七點規定。
●「殯葬職務加給表」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管理要點」自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停止適用;另「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系統亦自同日起停用。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6年1月26日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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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彙整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01
- 發布日期: 2017-03-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