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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設計意旨,並為期退休相關給與制度設計之衡平一致,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以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二)選擇支(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選擇支領減額月退休金者,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選擇兼領減額月退休金者,先按其兼領月退休金之比率計算,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
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以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二)選擇支(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選擇支領減額月退休金者,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選擇兼領減額月退休金者,先按其兼領月退休金之比率計算,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0
- 發布日期: 2017-05-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