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民國107年1月18日以公評字第10722600221號函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本府並以民國107年1月19日府授人力字第1070016458號函轉,檢附原函、發布令、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