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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務人員如何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又一星期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假時數為何?

依規定利用部分辦公時間進修,須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簽報機關首長同意後,始得前往進修。經核准利用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人員,每週視課程需要最高核給8小時公假。

人事處考訓科
分機17305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0
  • 發布日期: 2014-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考訓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