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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結婚有補助嗎?

公教人員結婚可申請結婚補助,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規定,自結婚登記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並以事實發生時當月薪俸額2個月為補助標準如果結婚時雙方同為公教人員,得分別請領;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人事處給與科
分機1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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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19
  • 發布日期: 2014-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給與科第一股
  • 點閱次數: 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