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生養友善職場環境,本(110)年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位首長聯名箋函,業調整各機關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之計算方式及不計列該比率人員之範圍,爰銓敘部配合修正旨揭統計表及彙整表。各機關辦理所屬受考人本年度年終考績及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時,請採用修正後之表件。
※銓敘部111年5月27日再修正公務人員考績人數統計表,業更新如附檔。
為營造生養友善職場環境,本(110)年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位首長聯名箋函,業調整各機關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之計算方式及不計列該比率人員之範圍,爰銓敘部配合修正旨揭統計表及彙整表。各機關辦理所屬受考人本年度年終考績及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時,請採用修正後之表件。
※銓敘部111年5月27日再修正公務人員考績人數統計表,業更新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