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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訓科

考訓科-條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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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標題 更新時間
1.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
2.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
3.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13日修正發布
4.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
5.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修正發布
6. 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銓敘部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7.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9日生效
8.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
9. 修正「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四點
10. 銓敘部民國112年4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255631721號令
11.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112年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救濟法規彙編」電子檔,歡迎下載使用。
12. 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田水利會、行政法人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13. 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
14. 公立托兒所改制為公立幼兒園後,原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以下簡稱原依法任用)人員之考績及平時考核獎懲程序
15.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並自民國111年3月23日生效
16. 銓敘部民國110年9月23日部法二字第1105387613號函修正專案考績(成)通知書
17. 考試院民國110年7月30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4條
18.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十一點修正總說明
19.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自民國110年1月21日生效
2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曠職核定函參考範例
21. 有關各機關(構)依法聘用人員成績考核、獎懲等救濟案,仍循申訴、再申訴程序辦理
2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發布「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請各機關(構)作成人事行政行為時,確實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3.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自民國109年10月5日起實施
24. 「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民國109年8月24日修正發布。
25. 銓敘部民國109年8月14日部法二字第1094963072號函及「受考人考績建議考列丙等事由一覽表」
26.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修訂)
27. 「公務員懲戒法」業奉總統109年6月10日令修正公布,並自109年7月17日施行
28. 銓敘部民國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775號令
29.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5日修正發布
30.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業經內政部於112年4月28日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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