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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與科

給與科-條件查詢

231筆資料,第 8/8頁,

序號 標題 更新時間
211. 所稱「實際負領導責任」認定及追繳溢發俸給之除斥期間與請求權內容及範圍疑義一案。
212. 本市外埔區公所秘書○員以機要人員任用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在案,嗣後經撤銷任用,其業已支付之俸給、其他給付得否免予追還及得否支給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一案
213. 有關建請同意警察機關間支援人員及借調至一般行政機關人員之超勤加班費,由各該本職機關支應一案。
214. 有關兼任訓練機關(構)首長於所兼任機關(構)授課,其講座鐘點費支給數額疑義一案。
215. 修正「臺中市政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第7點,並自民國102年元月1日起實施
216. 有關「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之來臺工作期間之認定基準一案
217. 有關公務人員俸給、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計算未滿新臺幣(以下同)1元部分,應如何計支一案
218. 各機關扣繳房租津貼併入數額返還請求權時效事宜
219. 修正「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部分規定,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生效
220. 有關軍公教人員100年內有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減少之情形者,其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依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發一案
221. 修正「臺中市政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第六點,並自民國101年1月1日實施。
222. 有關公務人員於100年年度中因職務異動致待遇減少者,其未休假加班費應如何計發一案
223. 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並溯自100年7月27日生效
224. 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即日生效。
225. 有關審定准予權理之人員,得否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5條之1規定補足差額ㄧ案
226. 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分條文
227. 100年度下半年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
228.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98年5月15日生效
229. 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標準」為「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並修正第七點,自100年1月1日生效
230. 行政院修正「中央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第二點,並溯自99年1月1日生效
231. 行政院為應風災期間救災業務報支加班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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